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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支队窗口扎实推进“四办”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日期:2018-05-08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和《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市消防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工作,坚持落实深化“放管服”,扎实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

支队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共两项,分别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一项,即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为此,支队通过实行 “减证便民”、“取消下放”等多项举措以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减证便民”。支队坚持贯彻落实《甘肃省消防便民服务八项措施》(甘公消〔2017〕462号)的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市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的文件要求,取消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两个事项涉及的4个要件分别是: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单位组机构代码证、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办事群众在办理时无需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二是“取消下放”。印发《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执法五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兰公消〔2016〕90号)中,对审批权限进行了细分,将消防设计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个辖区大队。

三是“取消环节”。印发《关于取消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消防专项审批的函》,取消了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消防专项审查,将总平面图放到施工图审查阶段同步审查。

四是“压缩时限”。进一步压缩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两项行政事项审批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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