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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6-11 访问次数: 字号:[ ]

 

兰政办发〔2018〕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兰州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9日

 

兰州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

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8号)和《兰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8〕28号)要求,在全市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为加快推进“四办”改革,结合兰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依托各级政务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平台推行“四办”改革,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六个一”要求, 全面推进“四办”改革,2018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一窗办”,优先推行“一网办”,市区县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流程“简化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率“马上办”,努力做到一次办结,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民宗旨、利企便民。遵循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利企便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聚焦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立行立改,确保改革措施更好地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

  ——坚持改革取向、创新管理。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层层推动落实。

  (四)实施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盯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市级部门直接审批、核准区县的审批事项,区县政府切实需要且能够承接的事项逐步全部下放区县,充分发挥区县政府贴近群众、就近审批的优势。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双选择预下放”制度,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要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下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同步推进,4月底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二)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

事项是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或政务大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零上门”的事项。市直各部门要对照“三定”规定、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审批类和服务类事项,将所有的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的范围,成熟的即时公布,对暂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要说明原因,报经市政府同意,可暂不纳入,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市政府部门要指导和规范区县部门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确保市、区县的事项名称基本一致,区与区及县与县之间的事项数量基本一致。各部门要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总台账,理清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年底前市、区县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初公布第一批,3月底公布第二批, 6月底前公布若干批。        

(三)简化优化办事流程。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探索实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多费合一”、“联合验收”,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大幅压缩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时限。在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的条件下,做到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做到“3550”)。

1、开办企业注册。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多证合一”,降低市场主体设立的制度性成本,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有效提升政府服务效率,提高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2、不动产登记。在依法、规范、准确的前提下,以推行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核心内容,做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办结,查封、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市、区(县)实现其他交易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地税局、兰州公积金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等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充分发挥集中高效审批优势,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整合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将原先的各审批环节整合为立项与方案审查同步、工程规划许可与多专业施工图设计同步、施工准备与施工许可审查同步三个阶段,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再精简,做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市生态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维稳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等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四)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落实省上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行政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五)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任务,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责向一个处室集中,明确“首席代表”,并充分授予“首席代表”审批权限;各部门承担审批职能的处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兰州行政审批服务系统集中;各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人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授权到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集中到兰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审批事项全程监察到位,实现群众企业办事“一处跑”。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多少等,将政务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商事登记、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安事务、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等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对于一些年办件量少、与其他事项关联度低的办理事项,设置“其他综合事务”窗口。未经市政府同意,任何市级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政务服务分中心,不得将本部门事项撤出政务大厅,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大厅之外无审批”。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六)探索开展行政审批相对集中试点工作。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些办理方式相对简单的审批事项,委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办理,先行先试,探索“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公章对外”的集约化审批,加快推进“审管分离”。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探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帮办代办制”。为有效助推投资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开展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制,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环节所涉及到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用电、用水等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技术服务等,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落实《兰州市项目建设组建管理团队办法(试行)》和《兰州市项目建设管理团队考核工作方案》,精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优化并全面应用甘肃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畅通网上并联审批通道,加强对区县的培训辅导和督查,确保全面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审批事项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对市级主抓的省、市列重大项目采取项目团队化管理,按照“一企一策一团队”模式,项目团队成员单位以“三个清单”为基础,按照项目需求通力配合,为推动项目落地做好前期手续办理以及水、电、气、地等多方面保障,帮助企业加快前期设计和筹备工作进度,全方位做好项目服务工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同时,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于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既加强与国家和省上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也加强市政府部门间、市政府部门与各区县的工作对接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和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 防)、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政府明确的报建审批事项的整合。

(九)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兰政办发〔2017〕322号),在红古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全程优服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管理框架和审批服务机制,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全力打造务实高效、便捷开放的政务服务环境和企业投资环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红古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十)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区县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细则,确保市、区县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探索智慧监管、审慎监管,形成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制度,以更强的监管促进更好的放权和服务。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十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在省审改办的指导下,兰州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减少后置审批事项,简化办证许可环节,重点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释放商事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十二)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打破网络壁垒和信息“孤岛”,整合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与甘肃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市政府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和兰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对接联通。建立完善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库并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重点实现自然人(基础数据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数据资源跨部门共享应用并逐步扩展,促进资源开放共享。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相关重点

政务信息资源库并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市级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年底前省市区(县)实现数据共享。

(十三)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除公文、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和需要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的复杂事项外,一般审批事项均应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实现在线办理。对应加载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而没有加载的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事项,须全部加载。对尚未实现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审批,对近期确实不具备上网审批条件的要列明原因,并向社会公示。市、区县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申报。加快推进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深化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建设与应用,完善网上实名认证体系,加大网络平台技术支撑,为网上审批、实现“一证通办”提供可靠保证。按照省上统一部署,配合建设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便民服务事项的预约、申请、查询、支付功能,逐步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推送、快递送达、代表送达,提升服务便利程度。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编办(市审改办)、市大数据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5月底前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及电子文档归档等管理办法。

  (十四)推动“四办”改革向基层延伸。对于量大面广的社会民生事项,进一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服务实行就近办理。不断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以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平台为支撑,更好地承接和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农技推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生育管理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市、区县要努力做到政务服务“六能六不”,即:能到基层政府审批的不到上级政府审批、能到乡镇(街道)办理的不到县(区)办理、能到村(社区)办理的不到乡镇(街道)办理、能在网上办理的不到大厅办理、能用自主设备办理的不到窗口办理、能跑一次办理的不跑第二次办理。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市级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相衔接,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逐步实现“多帽合一”。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环境保护、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完成建设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十六)完善政务服务热线。完善市“12345”民情通服务热线服务内容和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建议、投诉和举报,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十七)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省上和各区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十八)强化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围绕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列入培训重要内容,培养提升政府公务人员能力素质。规划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项整治、问责惩戒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质效。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兰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4月上旬,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兰州市实际,制定“四办”改革方案,对全市推行“四办”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任务和进度安排,5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审改办)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11月,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组织落实“四办”改革各项任务,实现政务服务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

  (三)督查评价阶段。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牵头,通过平时、年中和年终督查,对市、区县各部门推行“四办”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对“四办”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四办”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行“四办”改革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月计划、周安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推行“四办”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推进“四办”改革,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市编办(市审改办)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四办”改革推进措施,牵头做好“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梳理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在项目投资审批方面重点突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优化政务服务等工作。市大数据局负责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工作,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市人社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在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出具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四办”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进一步简化招投标要件和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效率。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等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推进本系统“四办”改革。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制定完善评价体系,对全市推行“四办”改革情况开展评估。

  (三)强化考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市政府办公厅要对照“四办”改革要求,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公布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四办”改革工作效能排名。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改革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予以激励。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通过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收集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加强跟踪督办、评价反馈和监督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四)注重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县、本行业、本系统“四办”改革有关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要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四办”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及时全面反映改革创新举措和重点任务进展,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及时宣传推介各地各部门“四办”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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